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CNIPA”)和欧洲专利局(以下简称“EPO”)就在PCT体系下开展试点合作达成共识,试点内容包括向CNIPA作为主管受理局提交的PCT申请,可以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
从2020年12月1日起,中国申请人以英文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将可以选择欧洲专利局(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及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该试点项目为期两年,且第一年的最高申请总量为2500件,第二年为3000件。
该项目旨在“为优化国际专利策略提供额外的选择,特别是寻求在欧洲保护专利时”。
通过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中国申请人可节省时间成本和一定的费用成本。
具体而言,“EPO出具的国际检索报告,为申请人判断是否进入欧洲阶段及随后的欧洲各国家阶段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由于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进行国际检索,与其进行欧洲检索的质量标准一致,因此在国际阶段由EPO进行检索的申请,在进入欧洲阶段时不需要再进行欧洲补充检索”从而也不需要交纳欧洲专利补充检索费1350欧元。
参与上述试点项目,需满足如下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居民或国民;
国际专利申请必须以英文提交;
国际专利申请必须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或者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IB)作为主管受理局。
另外,但也提请申请人注意的是,若申请人选择欧专局作为国际检索局,则需要以英文文本递交受理局,且需要缴纳检索费1775欧元;若申请人选择国知局作为国际检索局,则可先以中文文本递交受理局,需要缴纳的检索费为2100元。
在实践中,如果在PCT国际阶段选择采用欧专局检索,若所得检索结果认为授权前景不乐观,则申请人可能放弃后续进入欧洲国家阶段,对于这种情况,与国知局作为国际检索局相比就需要多花费较为昂贵的检索费,而且前期申请人也多花费了翻译费用。因此,对于创造性好的且有考虑进入欧洲阶段的专利申请则可以考虑选择走此流程才有一定优势。